男子买房空置10年未住,开门发现竟住了陌生人:被物业当宿舍!
万万没想到,新买的房子还没住,竟被物业当了宿舍!
(资料图片)
浙江温州一男子,2010年买了一套新房,由于家里房子多,所以这套房子一直空置没有装修入住,直到2020年才办理了房产证。
但房产证下来后,房子也一直空在那。近期才想给房子装修一下,然而进门后直接惊呆了!
里面竟住了三四个陌生人,而且整个房子脏乱不堪,玻璃被弄碎了,电灯开关也被弄坏了。一问才知道住的是小区的保洁和保安,而且已经住了两三年了。
男子火冒三丈找物业对峙,询问凭什么把自己的房子当成物业的员工宿舍!物业却振振有词,表示男子没办理入住手续,也没交物业费,物业有权管理房子。
而男子则认为,房子是自己的私人财产,手上有房子的产权证书,物业未经允许私闯民宅,还擅自把自己家当员工宿舍,这是违法行为。
后来物业负责人出面道歉,并让员工搬离了房子。但双方就维权问题还未达成一致,仍在协调当中。
好好的新房,莫名其妙成了二手房,换谁谁都生气。
很多网友看了气愤不已:故宫也空着,怎么不去住?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房子不管业主有没有住,在产权上都是属于业主的私人财产,物业未经允许,私自开门进入业主家中居住的确违法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行为人有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行为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所以男子完全可以追究物业人员的法律责任,而且物业擅自安排员工入住到男子的房子里,也是一种民事侵权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也就是说,男子有权要求物业按照市场价来支付这几年的房租。
不过,男子没交物业费也是不对的。要知道,物业费的收取和缴纳,是以交房为界限的。所以只要开发商通知业主办理收房了,不管房子有没有住,都需要缴纳物业费,且物业费是自业主收到入住通知之日起开始计收的。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也就是说,就算交房后业主没有住到这个小区,但物业同样是要在公共区域、公摊面积等方面进行维护,同样是要对房屋进行安全保护和消防管理等等,所以业主必须缴纳相应的物业费用。
只能说,双方都有过错。但物业这种擅自霸占业主房屋的行为,确实太过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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