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全力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目前,桂阳县共排查录入居民自建房18万栋,其中存在安全隐患的C、D级经营性用房632栋已全部整改到位,成为郴州市首个实现整改清零的县。
周密部署 让专项整治“强”起来
【资料图】
去年5月,自全国专项整治行动启动后,桂阳县闻令而动、迅速响应,第一时间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为组长,分管县领导为副组长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宣传引导、政策和技术指导、整治执法、督查督办、信访维稳组等6个组。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多次专题研究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并纳入政府年终绩效考核范畴。
桂阳县财政积极筹措资金,全力做好经费保障。优先安排5300余万元用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投入到自建房和非经营性自建房屋安全评估鉴定、消防专项整治、自建房整治维修改建以及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指导排查、复核、整治销号等工作上,为高效打赢自建房专项整治攻坚战提供了坚强保障。
自建房整治前图(胡小军 供图)
敢于创新 让体制机制“建”起来
作为郴州市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县。在专项整治时,桂阳县注重结合地方实际,广泛调研、收集意见,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在全省率先推行农村房屋全生命周期(即农村建房前期规划选址、审批、施工、竣工验收,中期经营改造、维修、后期拆除复耕等全过程)综合管理体制。
目前,桂阳县22个乡镇(街道)已全部成立农村房屋综合管理办公室和服务中心。公开招录农村房屋综合管理员,通过统一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对农村房屋全生命周期实行“一条龙”监管。同时,所有乡镇(街道)成立农村房屋综合管理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双组长制”,做到党政同责、上下贯通,形成“同题共答”监督管理机制。
自建房整治后图(胡小军 供图)
分类指导 让监督管理“实”起来
在监管工作中,桂阳县因地制宜,科学有序推进分类管理。针对城镇开发边界内居民自建房C、D级危房维修改建审批出台新规;针对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上经鉴定确认为C、D级的危房,按“四原”原则(原址、原面积、原层数、原高度)原基改建,同时探索将城乡接合部集中连片C、D级危房纳入统一规划、设计、建设、更新序列。
为巩固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建立常态化排查监测机制,实施网格化管理。将桂阳县18万栋自建房以组为单位进行网格划块实现自建房管理全覆盖。重点排查和监测城乡接合部、城中村、镇区(集镇)、旅游景区三层以上和用作生产经营的住房,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严格督促乡镇(街道)落实日常巡查和“六到场”制度(即选址踏勘、定点放线、基坑基槽验收、工程重要节点、主体结构完工、竣工验收六到场),发现问题及时交办、跟踪问效、闭环管理,适时开展“回头看”。
加强培训 让工匠队伍“硬”起来
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近年来,桂阳县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用于农村工匠培训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理论+实践”“老人+新人”的方式,定期开展住房建设知识、农房安全鉴定、房屋排查鉴定等内容培训考核,合格工匠纳入大数据平台动态监管。一大批“老把式”建筑业工人的安全意识与从业水平得到提高,促进了建筑业劳动力转型升级,从源头上夯实了桂阳县自建房安全根基。
“加大农村工匠培训,让许多中青年在家门口实现就业,既增加家庭经济收入、促进家庭和谐幸福,又为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稳定劳动力。”桂阳县委书记巫初华表示,接下来,桂阳县将以自建房专项整治为契机,坚持拆除违规搭建和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同步推进,大力推进党建强村、能人带村、产业兴村、环境美村“四村建设”,开展“引老乡、回故乡、建家乡”活动,邀请致富能人回乡组建农村房屋专业施工队、发展大棚蔬菜种植、农产品就地深加工等产业,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大活力。(胡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