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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湖北长江经济带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十大行动评估结果日前出炉,宜昌排名全省第一。
2022年,我市成立宜昌长江经济带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十大行动指挥部,制定出台《宜昌长江经济带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十大行动方案(2022-2025年)》,谋划实施具有重大影响力、标志性、示范性的50个事项和60个项目,总投资2140余亿元。
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更大。在长江流域率先设立“宜昌长江保护日”,率先成立长江大保护志愿服务联盟,启动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出台《宜昌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超额完成减排任务目标。
两山转化路径更宽。五峰和环百里荒乡村振兴试验区先后获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创新实践基地,在长阳探索开展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组织85家排污单位参与40批次排污权交易金额2757.85万元,开创全省首例水权交易。
绿色制造体系质量更高。持续推动磷矿—磷肥—新能源材料—动力总成和高端装备制造“三级迭代”。打造“电化长江”先行区,全球载电量最大的纯电动游轮“长江三峡1”投入运营。我市跃居全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50强城市第36位。加快构建废弃汽车循环产业链,废旧物循环利用体系的“2343”治理模式在全国推介。
绿色技术创新引领能力更强。组建湖北三峡实验室。推动三峡清洁能源产业研究院等一批科研机构落户宜昌。
长江大保护金融支持更强劲。推动相关金融机构支持长江大保护贷款项目88个,累计投放210.36亿元。先后推出绿色信贷产品10余款,发行绿色债券9只、金额115亿元。
城乡人居环境更优。实施增花添彩、城市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并网发电,城区生活垃圾实现“零填埋”。
创新探索出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宜昌市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经验做法在全国推进会上作交流并推广,“宜昌市创新流域水生态保护综合执法改革”被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命名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宜昌市建立跨市州河流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被水利部评为2022全国基层治水十大经验之首。宜昌市被授予“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这是目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记者高炜、通讯员肖林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