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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四川省水利厅、四川省气象局联合发布山洪灾害蓝色预警,2023年8月10日20时至11日20时,广元市青川,绵阳市安州、北川、江油、平武、涪城、游仙,阿坝州九寨沟、松潘、茂县、汶川,德阳市绵竹、什邡、旌阳、罗江,成都市彭州、都江堰、崇州、蒲江、大邑、邛崃,雅安市芦山、荥经、天全、汉源、雨城、名山、石棉,甘孜州泸定,眉山市丹棱、洪雅、东坡,乐山市夹江、峨眉山、金口河,攀枝花市盐边、米易等37个县(市、区)可能发生山洪灾害。
防御要求:
1立即通报乡镇、村和山洪灾害危险区责任人,所有责任人务必立即上岗到位。
2.密切关注天气预报、降雨水位和危险区预警情况。
3.加强山洪灾害危险区巡查。
4.按照《四川省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工作规程》,加强监测预警、适时启动预案,及时、果断转移受威胁群众,强化转移路线与安置区安全监管。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魏捷仪 图片 省水利厅 编辑 刘永豪 实习编辑 王淇